上述照会并不是越南政府通过外交途径或其他官方途径承认西沙群岛是中国领土的唯一证据。1956年6月15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接见中国驻越南大使馆临时代办时也明确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1965年5月9日,越南政府就美国政府确定美军在越南的“作战区域”问题发表声明,“美国总统约翰逊把整个越南和越南海岸以外宽约100海里的附近海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沙群岛的一部分领海规定为美国武装力量的作战区域”,这是“对越南民主共和国及其邻国安全的直接威胁”。越南政府对于中国领土西沙群岛的官方立场也反映在其出版的官方地图、报刊和教科书中。事实上,直到1975年越南统一之前,越南政府的上述立场从未有过改变。

  依据国际法“禁止反言”的原则,越南政府不能推翻其在西沙群岛问题上的官方立场。越南政府试图重新解释范文同照会在国际法上的意义也是徒劳的。一方面,范文同照会不是证明越方政府立场的唯一证据;另一方面,任何略懂国际法常识的人都了解“陆地决定海洋”的国际法规则,沿海国对其领海拥有主权源于其对大陆或岛屿的陆地拥有主权。范文同照会对中国12海里领海的承认和尊重,必然首先是对中国包括西沙群岛在内领土主权的承认和尊重,如果大陆或岛屿的主权有争议,那么该大陆或岛屿的领海的主权必然也是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