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波茨坦公告,钓鱼岛,主权,琉球

 

  现在,日本政府一再宣称“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实属抹杀历史,大言不惭。120年前的7月25日,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并于次年1月通过内阁秘密决议将钓鱼岛“编入”冲绳县管辖,而所谓的“冲绳县”是日本此前吞并琉球后“废琉置县”的结果。二战后,冲绳为美军占领,根据1971年美日“归还冲绳协定”,美国移交给日本的是治权而非主权,也就是说即使根据当年的美日双边协议,日本也并未取得对冲绳的主权。退一步讲,美日通过《旧金山和约》、“归还冲绳协定”将钓鱼岛私相授受,也只涉及钓鱼岛的所谓“治权”,而非主权。连琉球(冲绳)的主权是否属于日本都应再议,遑论被日本窃取并非法、秘密地纳入“冲绳”管辖的钓鱼岛的主权,“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

  根据《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日本作为战败国,在钓鱼岛甚至琉球(冲绳)的主权归属上是没有说话的份儿的。战胜国明确划定了日本的领土主权范围,即日本列岛的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等四岛,至于日本的主权是否及于其他岛屿,《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则明确规定由“吾人”即战胜国“所决定”,而不是由日本单方面可以决定的。

  因此,日本口口声声“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并搞所谓“购岛”等闹剧,不仅违背历史事实,而且缺乏国际法基础。对照《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明白无误,而琉球(冲绳)主权本应再议,美国战后对日本的包庇显得毫无理由,在国际事务上强调“法治”的日本却违背国际法。《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就像一面镜子,照出日本如何歪曲历史、规避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