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香港“星岛网”报道称,加拿大外交部长与美国国务卿、英国外交大臣、澳大利亚外长发表联合声明,关注50余名香港反对派人士被捕一事。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刚刚发表的新闻公报,对于三国外长及美国务卿发表联合声明,港府发言人今日(1月10)回应称,“香港国安法或特区内任何法律,对香港每一个人皆平等适用;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某些海外政府官员似乎作出持某种政治理念的人应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论,我们感到震惊。”

港府发言人表示,香港对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论嫌疑人的政治背景,执法机关都有责任对违法行为采取行动。拘捕行动是根据证据而作出,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事。“虽然我们不适宜就个别仍在调查中的案件作出评论,但是我们认为有需要反驳该联合声明中有关《香港国安法》的评论,以正视听。”

英加澳外长和美国务卿就香港拘捕行动发联合声明,港府驳斥:对相关言论感到震惊

港府新闻公报截图

以下是港府新闻公报全文:

特区政府反驳三国外长及美国国务卿的联合声明

对于澳洲、加拿大和英国外长及美国国务卿就香港的拘捕行动发表联合声明,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一月十日)有以下回应: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于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于同日在香港公布实施,特区政府一直在香港依法和尽责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香港国安法》或特区内任何法律,对香港每一个人皆平等适用;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某些海外政府官员似乎作出持某种政治理念的人应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论,我们感到震惊。”

“香港对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论嫌疑人的政治背景,执法机关都有责任对违法行为采取行动。拘捕行动是根据证据而作出,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事。”

“《基本法》列明,特区政府律政司基于证据、适用法律及其《检控守则》而作出独立检控决定,不受任何干涉。任何被检控的人士均有在我们独立的法院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而且只会在控方已履行其举证责任至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才会被定罪。《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和第八十五条──亦订明,特区法院享有独立审判权,包括终审权,不受任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