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丁悦 )今年以来,波罗的海小国立陶宛在涉台问题上不断挑衅,公然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11月18日,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中国外交部今天(21日)正式宣布,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立陶宛随即声称对中方决定表示“遗憾”,同时还在狡辩称,“立陶宛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但同时也有权扩大与台湾的合作,”包括建立“非外交使团”。

事实上,这并不是首次中国首次因涉台问题将外交关系降为代办。1981年,因荷兰政府批准荷公司售台潜艇,中国政府将中国驻荷兰大使馆降为代办处。直到1984年2月1日,在荷兰拒绝向荷公司发放向台湾出售潜艇的许可证,并承诺不再批准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基础上,中荷两国才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沈逸告诉观察者网,中国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对立陶宛领导人来说是重大信号:第一,立陶宛的行为触及了红线;第二,中国肯定会采取措施报复;第三,除非立陶宛纠正错误行为,否则中方将持续推进相关反制措施,比如驱逐对方大使,把大使馆直接降为代办处,乃至直接断交等等。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在触碰“台湾问题”红线后,不付出代价,即使强如美国

中方对立陶宛发出重大信号:触碰“台湾问题”红线,必将付出代价

代办,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

外交部11月21日宣布,立陶宛公然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背弃立方在两国建交公报中所作政治承诺,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那么,何为代办级?

据外交部网站介绍,外交代表分为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和代办三级。

特命全权大使,简称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代表,系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并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在现代外交实践中,互派大使级外交代表是各国通行做法。

特命全权公使,也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外交代表,只是其所受礼遇次于大使,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相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任命特命全权公使一级的外交代表已越来越少,绝大多数国家都把特命全权公使升格为特命全权大使。

代办,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代办所受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