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香会”上有个外国专家问魏部长,如果美台方面“不改变现状”,那么中国大陆会不会放弃使用非和平手段?其实这个专家只要看一下我们的《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就会知道答案了。《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八条写得很清楚,用非和平方式的条件其实有很多。至于这些具体条件如何判断,那得听中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