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认为偷看女性腿部的男子不构成建筑物入侵罪!】7月3日,韩国媒体报道,在网吧偷看女性腿的男子的建筑物入侵罪被驳回。韩国大法院驳回了大田地方法院的判决,要求重新审理该案。媒体报道此案后,立即成为韩国热点新闻。去年2月,该男子曾在生活用品店走到女性顾客旁边,脱下裤子,做出不雅行为。之后,他到网吧偷看上网的女性的腿部。对于男子的两种行为,韩国检方分别以淫乱行为罪和建筑物入侵罪起诉男子。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均接受了检方起诉的罪名,判处男子8个月有期徒刑、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以及3年内禁止在青少年相关机构就业。但是大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男子脱裤子不雅行为构成犯罪没有问题,但他在网吧偷看女性的腿部不构成建筑物入侵罪。大法院认为,男子通过通常的方式进入网吧,而且网吧管理员的反应也说明并没有被入侵。地方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判决确实很奇怪。该男子在生活用品店的行为构成淫乱行为罪很容易理解,但是他在网吧偷看女性腿部竟然以建筑物入侵罪起诉,这未免太不搭边。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图2是大法院,图3是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