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角度来看,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及基本法框架下的司法独立,恰恰要排除外部势力的干扰,确保中国法律说了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5次释法的过程中,一些外部势力都试图在香港社会内部制造争论,抹黑香港法治和“一国两制”,甚至给香港法治制造溃疡。然而事实证明,5次释法都发挥了息纷止争的作用,及时为香港法治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打好补丁。释法所体现的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关系的良性互动,本来就是“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的应有之义,这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过程。

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社会实现了由乱到治,正在进入由治及兴的全新阶段。我们相信,随着香港国安法的不断完善,香港社会的良政善治也将不断巩固提升。至于黎智英团伙为何非要聘用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英国律师,显然不是因为香港律师界无人,这是在给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出难题,幻想逃避应有惩治,并借机制造出一个争议话题向境外势力展示自己最后的“价值”。但他的这种图谋妄想不可能得逞,美西方政客左右不了香港特区内部事务,他们也无权过问香港特区治理过程的任何法治实践,只有中国法律是最后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