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就一个答案,不打;不管是我军还是美军,都没有什么强意愿,去用航母与航母打一场斗兽棋式的舰队决战,甚至能说航母部队在双方手里,都算不上海上战役理论所构建起的体系当中的核心。‘体系对抗’这个词,是很多军迷非常喜欢挂在嘴边的一个概念,那中美之间在第一岛链外的海战,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个概念了呢?美军的海上战役理论是什么?其中核心兵力是谁,指挥链是什么样的,航母打击群在其中起到什么地位?我军的海上反介入作战的战役理论又是什么,面对的主要威胁是哪种,航母主要为了解决哪些问题?

对我军前出的航母或者其他水面舰艇编队而言,美国航母打击群当然是个重大威胁,但并不是最主要的威胁。就好像我军在反舰作战当中讲联合远程火力战,以火箭军为打击力量的主体一样,美军在反舰作战当中讲的是攻势水面战,作为反舰战役主体的是空军的轰炸机,战役的组织与指挥权也在空军。比起海军航母有限的架次出动能力,以及单架次火力投送能力,空军战略轰炸机一个波次所能构成的饱和火力,才能有效的进行战役反舰。

相对于美军的攻势水面战,以及现在发展当中的分布式杀伤,我军在包括海上战役在内的一系列反介入作战当中,则讲一个海空火联合遂行远程火力战。这个联合指的是OODA的全环节联合,这个远程火力讲的是包含火箭军常导,空军轰炸航空兵与战役战术飞机,海军水面舰艇与潜艇在内的全部火力要素。从侦察到目标指示到打击到毁伤评估,全流程的联合作战,不存在单一要素面对单一要素。

与美军那种将战略轰炸机与航母并列不同,我军这里航母乃至航母编队,都不是独立要素,在反介入作战当中也基本不会独立遂行战役。航母及其编队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强化远程火力手段脆弱的杀伤链,同时提供一种杀伤链更短,具备自察自打能力的打击手段补充。从具体任务上说,航母主要承担在岛链外展开侦察,帮助火箭军常导部队与其他航空兵力量建立火控参数等任务,并为舰艇编队提供防空掩护,而打击能力仅保留战术级反舰能力作为自卫手段,就完全能满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