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山东青岛的新冠高架桥
2月25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发布了对此信件的答复信息: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命名合法合规,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一市民致信青岛市政府及政府回信
来源:成都商报
位于山东青岛的新冠高架桥
2月25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发布了对此信件的答复信息: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命名合法合规,为了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予更改。
一市民致信青岛市政府及政府回信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