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河北赵县公安局立案后,赵县检察院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介入侦查并提出了意见建议,2月26日对米某强、米某乐批准逮捕。

3月18日,石家庄市检察院以被告人米某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米某乐构成寻衅滋事罪向石家庄市中院提起公诉。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拒不接受防控措施而杀害防控工作人员的,要作为故意杀人罪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考量。”最高检表示,对这类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及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4月8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158件3918人,审查批准逮捕2749件331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1件409人;受理审查起诉2461件3084人,审查提起公诉1883件2305人,依法不起诉58件77人。

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 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