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使:我在伦敦确实经常与英国的政府官员、议会议员讨论香港问题。在全国人大决定审议《国安法》之后,我同英方也有一些接触。目前,英国确实仍有一些政客固守“冷战思维”和“殖民心态”,仍未认清香港已回归中国、是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的现实。英国外交部不久前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说三道四,同澳大利亚、加拿大拉帮结伙发表涉港联合声明,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我们已向英政府阐明中方立场,并通过发表答记者问、接受采访等方式,多次向英各界介绍情况、阐明立场。我们强调:

首先,所谓“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纯属伪命题。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的法律依据是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不是《中英联合声明》。刚才我已经讲到,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联合声明》中所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都已全部履行完毕。《中英联合声明》没有任何一个字、任何一个条款赋予英国在香港回归后对香港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及时必要。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关乎国家核心利益。去年香港“修例风波”以来,“港独”和激进分离势力活动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同时外部干预势力和“台独”势力赤裸裸地加大干预香港事务,严重危害香港公共安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现实威胁,也充分暴露了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明显法律漏洞和工作缺失。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形势所迫,也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第三,维护国家安全是各国中央事权。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英国如此,中国同样如此。中国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区自行立法,履行其宪制责任,但这并不影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是对基本法实施行使监督权的体现,是对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制度漏洞进行填补,对有关执行机制缺失进行弥补。

第四,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有利于保障港人合法权利和自由。有关立法针对极少数严重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只会使香港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这将使香港具有更完备的法律体系、更稳定的社会秩序、更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我对英国人讲,国安法将使香港变得更安全、更美好、更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