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去年中国海监保持4艘以上船常态化巡航钓鱼岛(2)
海洋环保执法点面结合
开展“碧海2013”专项执法行动。3个海区总队及11个沿海省(区、市)总队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定期开展海洋环保执法巡查,及时发现海洋环保违法行为,并坚决予以查处,保护了海洋环境。共立案152件,已结案133件,执行收缴罚款1087.8万元。
开展渤海环境保护及北戴河海域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通过连续不间断地巡查,有效防止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逐步扭转了北戴河海洋环境恶化的趋势。
开展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执法和海洋工程环境保护执法示范工作。去年,中国海监总队确定昌黎黄金海岸保护区支队等5个支(大)队作为试点单位,继续开展保护区和海洋工程执法示范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开展全海域油气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北海总队、东海总队、南海总队对渤海、东海、南海油气田海域开展定期巡航监视。海上航程约15948海里、航时约1649小时;人员登检平台135座、人工岛13座、陆地终端处理厂6个。
有序推进溢油应急响应工作。去年4月以来,山东省烟台长岛、河北省唐山等地陆续有油污上岸情况发生,中国海监总队要求北海总队组织环渤海三省一市海监总队加强沿海近岸海域的溢油巡查监视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并进行有效处置。
逐步加大卫星溢油遥感监测力度。组织各海区总队与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进一步深化溢油遥感监测应急响应联动联络机制,开展了渤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重点海域溢油卫星遥感监测。2013年6月~8月,分别在3个海区成功开展了海上溢油监测应急响应联动联络机制演练活动。
点评:随着沿海各地海洋开发活动日益频繁,违法建设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倾废活动时有发生,环保执法任务日益艰巨。中国海监结合实际,采取点面结合的策略开展执法工作,除了加强海洋环保执法定期巡查执法,还针对渤海、北戴河、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加强巡查和监管,切实保护好我国海洋岸线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
海岛保护执法攻坚克难
组织海岛航空监视监测工作,实现我国管辖海岛航空监视监测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各航空支队全面、高质量完成了3年飞行任务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我国海岛地名名录中禁飞区以外的10500余个海岛进行了全覆盖的飞行。这是我国依靠自己的航空执法队伍,首次较系统、全面地掌握了海岛航空监视监测资料。
强化定期巡查工作。以海岛定期巡查和海岛违法案件查处为重点,组织各海区总队编制《海区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落实了海岛执法指定船舶,并按要求每月开展10天以上海岛定期巡航工作。检查项目16451个,检查26301次,发现涉嫌违法行为50起,作出处罚决定23件。
明确争议海岛执法权限,探索执法工作模式。组织北海总队和东海总队开展山东和江苏有争议海岛的执法检查工作,有效规范了权属争议海岛区域的开发利用秩序,并于2013年7月完成两个总队的工作交接。
启动海区队伍海岛执法装备配备工作,保障海区队伍海岛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系统、科学、高效。各海区总队在海岛执法示范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各自的海岛执法装备需求清单,为编制《海区队伍海岛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奠定了基础。
推广与应用海岛执法示范工作成果。2012年度海岛执法示范工作于2013年3月底完成。随后,中国海监总队组织各省总队及所辖支队、大队大力开展海岛执法示范成果验收与推广工作。
全面部署和运行国家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建立海岛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目前,该系统已成为海岛执法工作的主要技术支撑。通过系统运行,全面提升海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点评:虽然海岛保护执法已经开展两年多了,但依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中国海监继续加强对这方面的探索,建章立制、解决争议海岛执法难题、接通海岛监视监测系统等一系列开拓性工作,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海岛保护执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