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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中国密集处理对华间谍活动 军情成主要窃取对象(5)

北京青年报 2014-08-18 07: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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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谍被发现和抓捕后一般如何处理?

  李伟说,依据不同身份和情节轻重,对间谍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在中国进行审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根据情节严重与否,处以五年以下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惩罚。如果将军事秘密提供给境外机构,那么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泄密者,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使馆官员间谍只能豁免驱逐出境

  一些驻华使馆中的武官人员以外交官身份做掩护,在华从事间谍活动。李伟说,这种人的发现概率很低,根据外交豁免的要求,一旦发现只能以“与外交身份不符合”为由进行驱离。

  据《中国国防报·军事特刊》报道,2002年10月,日本驻华大使馆一名武官因私闯中国军事禁区而遭拘捕,后在中国政府的要求下被迫离开中国。据日本媒体报道,此人为日本海上自卫队上校武官天野宽雅,是日本驻华使馆的第一武官,于2000年4月到北京述职。2002年10月26日,天野宽雅在宁波军事禁区内被担任警戒的海军官兵逮了个正着。他也是日本二战后第三个被逐回国的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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