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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中国拟设友谊勋章 国家主席可直接向外国人授勋(2)

观察者网 2015-12-21 15:25:02

  对此,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授予外国人的国家勋章应该与授予本国公民的国家勋章有所区别,建议对外国人单设一种勋章。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负责人表示,经研究认为,对于授予外国人的勋章规定专门的名称是必要的。因此,二审稿规定:“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同时,考虑到对外交往的需要,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向外国人授予勋章,也可以直接授予。二审稿新增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国家勋章可以继承不可以出售

  一审稿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去世的,勋章、奖章、证书由其继承人继承。

  对此,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勋章、奖章及证书虽然可以由获得者后人或者指定的继承人继承,但不得买卖或者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是获得国家荣誉的证明载体,将其用于出售、出租等营利性活动,不利于维护国家荣誉的尊严,需要在法律上对勋章、奖章及证书的保存人规定相应的义务。因此,建议对草案作出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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