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中方强硬回击称南海案仲裁庭是一幢违法建筑应拆除(3)
国际先驱导报 2016-05-13 09:05:03
南沙群岛,南海仲裁
遗憾的是,仲裁庭却在去年做出了有管辖权的裁决,将中国作为事实上的本案当事一方,指出中国不出席仲裁程序不能剥夺仲裁庭的管辖权。但我想强调的是,仲裁庭自始缺乏依据《公约》组建的合法正当性,自始就缺失管辖权,那么请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另外,就仲裁庭的组成和程序而言,还涉嫌违背国际间仲裁的一般程序规则和实践,这方面已有很多学者提出。例如,由当时日本籍的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任命仲裁员是否合适?仲裁庭在成立初期曾为避嫌而更换过仲裁员似乎已说明这一问题的敏感性。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政府自始就明确反对菲律宾提起本仲裁案, 自始就拒不接受且不参与本案任何仲裁进程,坚持声明中国政府发出的立场文件、递交常设仲裁院的有关信件等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得被解释为中国参与本案仲裁程序,这已表明对仲裁庭的决绝反对。针对中方这一态度,仲裁庭应当在作出裁决前,审慎地查明对有关争端是否有管辖权,而且查明菲请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是否确有根据。但遗憾的是,仲裁员们似乎采取了极不严谨的态度,采取了偏袒菲方的政治立场,滥权扩权。中国不参与本案仲裁程序表面上不会剥夺仲裁庭对南海仲裁案的管辖权,但问题的实质是仲裁庭从一开始就根本不具有管辖权。
事实认定和法律推理错漏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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