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新闻 - 军事频道 - 科学频道 - 科技频道 - 财经频道 - 健康频道 - 标签频道

军事:你真了解这身“橄榄绿”吗? 武警部队发展沿革一览(2)

人民网 2017-12-28 15:28:34

  1951年9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将全国内卫、边防和地方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接受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领导。

  1955年7月,国防部发布命令,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

  1957年8月29日,中央军委发布电令,自9月1日起撤销公安军军种番号,各地公安军由各军区领导,仍称人民公安部队。

  1959年1月1日,公安部队正式整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62年1月,成立全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机构,部队全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回复“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中央军委、公安部发布命令,自2月1日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

  1966年7月,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领导机关改编为第二炮兵领导指挥机构;全国公安部队分别整编为独立(警卫、警备)师、团、营、连,拨归各大军区、省军区(警备区)建制领导;各专、市公安支队、大队,各县中队分别交由所在地军分区和县武装部领导。

  1976年1月1日,县、市中队交归公安机关建制领导,改称“人民武装警察中队”。

  1980年1月,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地方职业制的边防武装警察,改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

  1982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机关,同公安部门原来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

  1983年1月25日,国务院任命了武警部队领导人,武警总部机关在北京开始办公。4月5日,武警总部正式宣布成立。此时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简称为“一统二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分级管理、指挥,但以“两分”为主。

  1984年3月23日,全国警卫人员列入武警部队序列。

  1985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的水电、交通、黄金部队正式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林业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

  1985年8月,公安部决定,将全国边防部队和消防部队从武警部队划出,归各级公安机关领导。

  1988年2月4日,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的武装森林警察也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在林业部设立森林警察办公室。

  1995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再次对武警部队领导管理体制作了重大调整,将原来“一统二分”的体制改为“两统一分”,即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与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这一调整,使中央军委进一步加强了对武警部队的领导。

狂踩
(1)
50%
点赞
(1)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