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中国将建立本国适航标准体系 可为国产航发应用铺路(3)
目前,FAR33部条款以详细的分类“咨询通告”和“审定政策”等技术文件为支撑,成为引领航空发动机发展的标杆。“比如,规章要求吸入单只8磅大鸟时,发动机须达到什么状态,相应的咨询通告就会详细说明如何确定进气面积,从而确定发动机的转速以及试验要求等。”张弓说。
国产发动机型号匮乏,CCAR33尚缺乏工业实践支撑

我国航空发动机适航体系始建时间较早,主要参考FAA的FAR33部规章。
“别看只是引进翻译,但因为英语语境差异,以及工业实践缺乏,对许多条款理解各异,时常造成很大的技术分歧。”张弓告诉记者,曾经因一个“耐用性”条款中关于叶片包容的要求,就引起较大争议。
上述关于叶片包容的要求有两方面内容。一、必须对因转子叶片失效而引起的破坏具有包容能力;二、必须确定因转子叶片失效,穿透压气机和涡轮转子机匣后,转子叶片碎片的能量水平和轨迹。
又要机匣具备包容能力,又要计算叶片穿透后的能量水平和轨迹。这个条款岂不是自相矛盾?

经过长时间讨论,并通过到国外航空发动机制造企业实地探询,真相终于大白。原来,英文中的“穿透”,指的是轴(水平)向,而非径(直径)向,即计算叶片碎片喷出短舱进出口的能量和轨迹。
“还有,当我们费力理解并翻译出FAA规章后,随着在役航空发动机的应用,可能FAA规章又变了。”张弓认为,这也是后发国家面临的一大窘境。
按国际民航组织惯例,一款新产品想进入他国运行,首先要通过对方的适航取证。在双边的认可中,一般需要提供对等的航空产品,互相审查。没有自主研制的航空发动机,缺乏实际型号的适航验证工业实践,也就无法从技术层面支撑现有的适航规章体系,更无法与别国对等互认。

建立中国自己的适航体系,已上升为国家意志。“没有工业实践和验证技术来支持适航标准体系,就没有让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话语权。”张弓说,这也是具备完善适航体系的国家经常设置的行业壁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