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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海南公布两起台谍案称女间谍雇酒店保安偷拍三亚军港(2)

环球时报 2018-09-17 12:16:09

  几个月后,周某在网上看到一则“三亚拍摄军事目标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的新闻后非常害怕,便开始回避“海蚌”的工作要求。次月的一天,“海蚌”联系周某,承诺可以在周某不工作的情况下提前预支“报酬”,并很快向周某汇款6000元人民币。周某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又继续为“海蚌”从事搜情活动,直到被抓。

  其实,“调研”“海蚌”实际上是台湾间谍人员的网名。周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向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60次,领取间谍经费近40万元人民币,构成刑事犯罪,近日被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全部犯罪所得。

  案例2

  三亚一酒店保安网上找兼职被台谍勾联 通过网络11个月内报送情报400余次

  黄某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在三亚一酒店当保安,尽管这份工作比较稳定,但这份收入与他的期望及个人奋斗目标差距很大。

  5月的一天,黄某在网上结识了介绍兼职工作的网友“云海上端”。

  “云海上端”询问黄某基本情况后,称愿意为他提供一份在三亚码头看货轮、登记编号和数量的工作,每月工资4000元,还可提供住宿补贴。这份兼职报酬高,黄某心里美滋滋的,像捡了块宝似的。

  多次联系后,“云海上端”自称“王芳瑜”,让黄某称其王姐。不久,“王姐”要求黄某到三亚榆亚路一小区去租房,因为该小区附近有一军港。黄某成功租到指定小区一套房时,还向房东承诺不在屋内或楼顶对军港拍照。但随后他按照王姐要求,在租住的房间用望远镜对军港进行观测,搜集港内军舰、潜艇停靠情况,整理后通过网络源源不断报给她。

  但这名自称“王芳瑜”的王姐实际上是一名台湾间谍人员。黄某按照王姐要求,以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的频率,前后向台湾间谍情报机关报送军事情报400余次,收取间谍经费近10万元人民币,构成刑事犯罪,被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全部犯罪所得。

  警惕

  台湾间谍组织瞄上普通公民 伪装成招聘单位拉人下水

  据悉,周某、黄某在互联网上求职交友过程中,被台湾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搜集我国家秘密和情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这两起案件表明,一些本身不掌握国家秘密的普通公民也可能被台湾间谍情报机关策反,成为替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非法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棋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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