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中国机床现在什么水平称核心技术缺失技术基础薄弱(8)
显然,上述产业背景的本质是数控机床产业的供应链问题,这是机床工业核心技术缺失局面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需要从供应链入手致力于问题的解决。
新型技术研发体系尚未形成
就机床工业整体而言,技术研发体系弱化、虚化和碎片化的背后原因,在于真正意义上的新型技术研发体系至今并未形成。
从“一五”期间开始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机床工业体系,除了重点骨干企业群体外,还包括众多的技术研发机构;不仅有“七所一院”这样的综合性专业技术研发机构(称为“一类所”),还有由30余个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研发部门构成的更为细分的技术研发机构(称为“二类所”)。上述研发机构形成了门类布局完整、层次分工合理的机床工业技术研发体系,基本覆盖了机床工业的主要技术领域,在我国现代机床工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性作用。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一类所”先是全部下放地方管理,随后进行企业化改制;挂靠在重点骨干企业的“二类所”则早已随着企业一并下放地方管理。至此,原有的金字塔型技术研发体系基本被打破,但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技术研发体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是弱化。由于“一类所”的职能定位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其原有的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尤其是共性基础技术研究方面的能力显著弱化,研发人员大量流失,其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功能基本丧失,“二类所”的技术研发能力也不同程度地弱化了。改革开放初期,多数重点骨干企业都将技术进步的主攻方向调整为技术引进与合作,导致企业自主研发的动力严重不足,其基础技术研究工作早已被边缘化甚至彻底消失了。
其次是虚化。表面上看,机床工业领域的很多企业,都相继挂上了由各级各类政府部门颁授的各种研发机构的牌子(中心、基地、平台、重点实验室等等),但这些牌子并不能说明我们已经建立起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机床行业新型技术研发体系。真实的情况是:真正有能力、并已基本建立以自身为主体的技术研发体系的企业并不多,不少曾经的重点骨干企业,其技术研发能力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较改革开放前明显下降了;至于大量新兴的中小企业,其研发能力更为薄弱,其中不少企业实际上就是“拿来主义”。
与其它产业领域一样,机床工业多年来一直积极践行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模式,但是从“产学研”到“产学研用”再到“政产学研用”,其实际效果始终不明显。在机床工业领域,除了附属于企业和高校的技术研发机构之外,几乎没有独立的从事机床技术研发的专门机构,导致产学研合作中的“研”基本处于主体缺失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