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男子卖通厕器握把认定枪支散件获刑13年 已发回重审(2)
姜志平在庭上还亲自演示了这款高压通厕器的使用方法,而另一被告杨铭的辩护律师则展示了淘宝上正在销售同类握把的页面,以证明姜志平、杨铭生产销售的握把并非枪托。
一审判决书显示,阜阳中院以《枪支散件的检验方法》并非要求枪支散件必须有功能上的完全排他性,驳回了律师的辩护意见。2018年9月17日,姜志平因犯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申请重新鉴定及“新规”信息公开,阜阳公安答复:未持有“新规”
一审判决书载明,姜志平曾在侦查阶段供述称自己是在网上了解到气枪握把的相关信息后,画了设计图并打造模具、批量生产。
杨卫华告诉澎湃新闻,本案中的枪支是一种名为“气排”(或称“快排”)的自制枪形物。在一审案卷中,鉴定机构通过将姜志平设计、生产的握把与鉴定机构之前认定的一把快排枪进行了比较。这把被当作样本的快排枪符合“动能比大于1.8”的枪支认定标准,而姜志平生产的握把与这把枪的塑料握把在形制和功能上完全相同,鉴定机构由此认定这款握把属于枪支配件。

姜志平设计的通厕器握把外观专利证书和商标注册证。
杨卫平认为,公安部对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有明确规定,对于非制式枪支的功能判定应当与制式枪支进行比较,上述鉴定程序违反规范。姜志平在上诉时要求,对其涉案握把进行重新鉴定。
姜小琴告诉澎湃新闻,一审开庭时,公诉人宣读了变更起诉决定书:经二次鉴定后,本案第一被告人陈泽南被认定的枪支散件数量减少了近一半。
2017年2月,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6名被告提起公诉。当时的起诉书显示,陈泽南被查扣的2支疑似气枪被鉴定为以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送检的疑似枪支散件中有9111个被鉴定为枪支散件,另有3套枪支散件经组装鉴定为以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具有致伤力。
2017年4月,陈泽南的涉案证据被检方送到鉴定机构做第二次鉴定。二次鉴定后,陈泽南被认定、并出现在第二次起诉书中的枪支散件数量,减少到4568个。
缘何对部分涉案证据发起二次鉴定?杨卫华透露,一审正卷最后一页附上的一份报送上诉函和三份补充鉴定报告显示,据“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台的新标准”,原本第一被告人被鉴定为枪支散件的几千个阀体、气筒、秃鹰握把等物证都被重新鉴定为不属于枪支散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