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借口严惩"共谍" 台将陆港澳纳入"外患罪"适用范围(2)
环球时报 2019-05-09 04:40:04
在选举之际搞另类“台独”
东吴大学学者叶庆元8日称,台“刑法”第1章及第2章分别规定处罚“内乱罪”及“外患罪”,前者是针对岛内的“叛国行为”,包括“破坏国体、窃据国土、非法方式变更国宪、颠覆政府,并以强暴、胁迫或暴动等方式着手实行”,后者则针对勾结外国的叛国行为。绿营此次将大陆及港、澳地区都列入外患罪的范围,“显然是指大陆及港、澳地区并非我国领土,此与我国宪法规定有抵触,显然违宪”。资深媒体人陈建仲称,民进党赶在“大选”前仓促搞涉“独”法案,实际上是对明年能不能保住执政权失去信心,一再制定明显窒碍难行的争议法案,一来可绑住国民党重返执政后的手脚,二来为明年在野后争取有利的战斗位置。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在接受台媒采访时称,客观上这是搞另类“台独”,在选举将至之际,明显是要与深绿取暖。
《旺报》8日评论称,面对大陆不断祭出惠台政策,吸引越来越多台青、台师及台湾人才赴陆发展,民进党则采取“恫吓、管制、阻挠、禁止、裁罚”五部曲。但台湾的生存发展绕不开两岸因素,因此谁能处理好两岸关系,往往对政治人物是加分,像27年没到大陆的前“立法院长”王金平选在投入“总统大选”之际登陆,就是个例子。《中国时报》还说,将外患罪适用地区扩及大陆,是“进一步强化两岸并非同一国的立法”。不过绿营总是强调对岸的“威胁”,却刻意掩盖“台独”的威胁,“表面上民进党修改刑法加强惩处共谍,是在捍卫中华民国的国家安全,但长期宣扬台独思想也是威胁中华民国,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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