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对于提管辖权异议时间和提管辖权异议时间,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提管辖权异议时间和提管辖权异议时间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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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管辖权异议时间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管辖权异议时间为1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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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管辖权异议时间

一、提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1、提管辖权异议时间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提出异议。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执行异议程序有哪些
执行异议程序如下:
1、人民在接到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后,应当在3日指定一名执行员对异议进行审查;
2、对案外人提供的证据有疑问的,可召集有关单位或个人包括案件当事人进行辩认、质证;
3、案外人因客观情况不能直接举证的,执行员应当根据案外人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调查,也可根据案件需要自行调查举证;
4、主审人或合议庭应在接到异议后的七日内把执行异议审查清楚,并将审查情况和审查结果写出书面报告,附驳回执行异议或中止执行的裁定书草本报送院长审批;
5、认为案外人对执行上级生效的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标的物提出的异议成立,需要裁定中止执行的,应分别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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