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政府昨天(4月22日)启动一项关于保护租客,禁止房东违规“驱逐租客”的公共教育行动。
多伦多《反装修驱逐条例》(renoviction bylaw)新法将于今年7月31日生效。

这项自2019年酝酿、去年底通过的新法,旨在遏制房东以翻修为借口的恶意驱逐行为,此类驱逐通常旨在翻新后以更高租金重新招租。
该条例要求房东在“根据省级N13程序进行需要租户搬离其租赁单元的维修或装修”之前,必须花钱申请并获得许可证。
该条例旨在保护租户免遭所谓的“房屋驱逐”(即房东以装修为由将租户驱逐出房屋),旨在为租户提供更多保护。

新规核心条款
许可证强制制度:房东若以“需腾空装修”为由发出N13终止租约通知,必须:
- 申请建筑许可证
- 花费700加元获取《住宅租赁翻新许可证》
经济补偿义务:
- 无论租客是否选择回迁,房东均需支付搬迁津贴
- 若租客不返租,房东须一次性支付相当于 3个月租金差价的赔偿金+搬家补偿
新闻稿中写道:“该条例旨在保护租户免遭恶意驱逐,维护多伦多的经济适用房,并建立一个透明、公平的程序,以便房东以负责任的方式完成必要的装修。”

该条例一旦生效,将为租户提供新的“保护”,包括“搬家津贴,该津贴根据单元大小而有所不同,单间公寓或一居室的搬家津贴为 $1,500 ”。
该条例规定,租户的权利包括房东必须通过 N13 程序申请租赁装修许可证,租户可以选择在装修完成后是否返回该单元。

如果租户返回,条例规定房东不得“收取超过租赁期间合法租金的租金”,并且必须提供临时住房或租金相近的类似住房,并提供搬家费用补偿。
如果租户决定在装修后不返回该单元,房东必须提供“相当于三个月租金差额的遣散费”,并提供搬家补偿。
此外,无论租户是否返回,房东都必须提供一次性搬家费用。目前,单间公寓或一居室的租金为 $1,500 ,两居室或以上公寓的租金为 $2,500 。
换言之,如果因装修为理由停租房屋,那么房主可能面临$700申请费+$2500x3个月=$8200加元,另加搬家费补偿的费用。
“此举是为保护所有租金管制下的可负担住房。”长期推动该立法的多伦多市议员Paula Fletcher表示。
教育宣传海报使用“新地板不应让租客无家可归”“新厨房不是非法驱逐的理由”等标语,向房东明确翻修流程,并告知租客维权路径。
安省立法进程
汉密尔顿市是安大略省首个通过类似法规的城市。多伦多市政人员在制定本地法规前已分析其经验,成为全省第二个实施此类立法的城市。

多伦多市府发布的新闻稿称:“《租赁装修许可证条例》不会凌驾或拖延房东和租户委员会 (LTB) 的审批程序。它与《住宅租赁法》(RTA) 协同运作,以确保公平透明。”
看起来在7月31日之后,多伦多房东可能四面楚歌。
一面是节节攀升的贷款利率与维护成本,一面是跌不止的房价,一面是分分钟可能遭遇的租霸,还有一面是日益严苛的租客保护新规:房东不仅要忍受LTB流程,还要面对多伦多市府的严管。
装修先交$700申请许可,驱逐赔三月租金……政策善意背后,谁来保护房东?小房东们苦笑:租金涨不过地税,合规跑不赢通胀和利息,这在加拿大房东当得越发像公益慈善。怎么办?
原文: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9671173448545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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