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赴香港特派记者 范凌志 环球时报记者 陈青青】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及完善选举制度两把“重锤”落地,盘踞多年的反中乱港势力作鸟兽散,“东方之珠”是否还存在国家安全隐患?由乱到治的香港迎来回归祖国25周年,回答这个问题尤为重要。在近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专访时,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香港国安法使香港由乱到治,但香港仍然面临多类国家安全风险,为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有必要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他同时表示,对于逃亡国外的乱港分子,特区政府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邓炳强说:“我在此正告有关人士不要再继续这些叛徒、懦夫的行为,而要悬崖勒马,不要一错再错。”

邓炳强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正告乱港分子悬崖勒马,不要再继续叛徒行为

成功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

环球时报:2019年11月,您成为香港回归后第七任警务处处长,全面接管警队。2021年6月起,您出任保安局局长至今。在您看来,担任保安局局长和警队“一哥”有哪些不同之处?

邓炳强:警务处处长主要负责行动方面的事情,涉及侦查案件、捉拿嫌犯等,工作以行动为本,很快就可以有“成功感”,例如破案把凶徒缉捕、罪案率下跌,成效立即可以看见。保安局局长则负责全港的保安工作,除了警务工作外,我还负责消防、惩教、海关、入境等工作,要在法例和政策方面使得保安局各执法部门工作更有效率,因此,责任大了很多。

另外,保安局局长是一名政治委任官员,需要做很多解说政策及凝聚社会力量的工作,以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政府的工作。作为保安局局长,参与订立一项法例可能要花几年时间也未必能成功,这当中可能会有很多挑战,所以“成功感”不会很快达到。但当我成功订立一项法例或推行一项政策,这并不只是侦破一宗案件,而是将执法部门的工作成效整体提升,对社会的贡献更大,随之满足感也会更大。

环球时报:您担任保安局局长以来,有哪些工作重点?接下来又有哪些计划?

邓炳强:在过去一年,保安局和警务处连同其他相关纪律部队积极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和组织依法采取多项执法行动,包括进行拘捕和检控、激活现有法例、冻结相关罪行财产等,成功打击了不少严重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犯罪活动。自香港国安法生效至今,共189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被警方拘捕,当中122人已被检控,另有5家公司因涉嫌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