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机械地执行适航规章制度在C919上显然是不合适的,反而是自缚手脚。

适航条例的目标是什么?是确保飞机在各种情况下都能满足安全标准,而适航条例就是告诉你为了满足安全,你需要怎么怎么做。而现在C919的一些额外条款或者豁免则是这样:虽然我不满足XXX标准,但我通过YYY措施依然可以达到需要的目标。

举个例子,这次适航豁免里所提到的适航规定里驾驶舱里机组要有应急出口且能观察到地面。对波音737来说达成这标准很容易,反正它的驾驶舱风挡玻璃可以打开作为机组紧急出口,而且能看到地面。但是C919的紧急出口在驾驶舱顶部,而且风挡无法打开,加上机头视角限制无法看到从这出口出去后地面的情况。

波音737的风挡玻璃可以打开作为逃生出口且可以探头观察地面情况,左上角红圈处为逃生绳

C919驾驶舱的机组逃生出口为顶部方型舱门

如果机械按照标准的话,C919显然是不符合标准的。但我们得看看这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要求驾驶舱内有逃生通道,那是防止驾驶员无法进入客舱走客舱逃生通道逃生时能从驾驶舱出去。

要求能看到逃生出口区域地面情况,是为了防止钻出去后结果落地区域正好一片火海,那飞行员可就完蛋了。而如果能提前观察到的话,确定该通道不可用,那就可以转为别的路线撤离。换言之,这就是为了确保飞行员在遇到客舱起火封了驾驶舱门时还能撤离,以及确保整个撤离路线安全的要求。

而民航局对C919这一项豁免的说法则是:飞行员如果必须要从驾驶舱撤离的话,面对的最大威胁就是着火。而着火是可以在驾驶舱里轻易观察到的,就算没法直接看到逃生出口落地区域,也能判断是否起火并评估是否从顶部出口逃生,因为起火会有大量的火光和烟雾。

因此民航局评估认为C919现在的措施能满足紧急撤离的要求,也即虽然做不到A但是能做到B,做到B也能满足安全撤离的要求,所以给了这一条豁免。无论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而不是规章上写要用白猫抓老鼠,就不能用黑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