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资企业对新投资换文方面,新方放宽了对中资审查:对我国政府投资者的投资审查门槛,从原有中新自贸协定中1千万新元大幅提升为1亿新元,对非政府投资者审查门槛达到2亿新元。

在中新自贸协定中,双方创造性地引入特色工种安排。本次升级协定中,新方将中国公民申请量较大的汉语教师和中文导游赴新就业的配额提高一倍,分别从150名和100名提高到300名和200名,并进一步放宽申请中文导游类别工作签证的审核条件。

此外,在原产地规则和管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技术性贸易壁垒、电子商务、环境与贸易等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升级。

看机遇

为用足用好自贸协定红利作出充分准备

《升级议定书》的签署,是中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具体体现。

不久前,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RCEP线上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就特别强调,用足用好RCEP带来的红利,最大化地发挥RCEP效力。

随着《升级议定书》乃至RCEP等一系列协定的正式签署,将为我国在新时期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重要抓手,因此,为用足用好协定红利,需要提前作出充分准备。

一方面,要紧紧抓住有关协定在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服务贸易和投资双向扩大开放、完善营商环境带来的机遇。

以服务贸易为例,协定有关国家往往是我国重要的服务投资合作对象国家,它们在中方重点关注的建筑、运输、物流、医疗、金融、研发等服务部门,制造、采矿等领域也给出了高水平开放承诺,我们也要擅于挖掘海外市场潜力,充分依托协定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出海”开拓市场,高质量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

另一方面,也需要妥善做好风险防控,为高水平开放保驾护航。

其中,应当善用贸易救济等措施维护我发展利益,同时发挥我国产业综合优势,妥善应对产业链重构带来的风险,还要学好用好国际通行规则,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产业利益。

例如,进口关税降低了,进口商品的价格优势逐步显现,相关行业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勇于直面挑战,在竞争中不断壮大。各级政府也要善于运用协定中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手段,充分维护我产业安全,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可能的冲击,在RCEP中趋利避害,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时间、空间和条件。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