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网站7月30日报道 题:对官员来说,金钱的颜色往往是灰色的
领取灰色收入在中国已经成为一种事实上的腐败。这种现象存在于每一级政府中,而且由于不时被冠以“加班费”或“奖金”的名目,灰色收入常常难以甄别。
广州最近发生的个事件似乎就是例证。此事让官员们忿忿不平,有人甚至向媒体喊冤,尽管没有用自己的真名。他们说,由于被要求交还已经发给他们的高额奖金,他们感觉自己受到不公对待。
随着北京的反贪监察机构造访这座南方城市,并对收入发放记录进行审查,在过去两年中以加班费或奖金名义领到钱的公务员最近被要求交还这些钱。广州公安局一名警官愤怒地说,要求退钱的通知是5月16日收到的,通知要求在5月23日之前把钱以现金形式退回至一个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这名警官说: “我需要退还5万元,而且还不能从我的工资里扣。”这名警官和其他官员曾领取了5万元人民币,名义是去年12月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加班费。这名警官表示这已经是第二次要求退还奖金了。他说:“4月28日,我被要求在5月4日前退还3.8万元,这是找们2009年12月发的奖金。我已经在春节期把钱花掉了,到哪里去找钱来补上?我想还不如去抢银行呢。”
上个月末,当地媒体报道称,中纪委审查了广州6个政府部门干部领取的津贴,这些部门涉及公安、工商、教育和公共卫生。报道援引官员的话说,从4月起,他们的年收入已经减少了四五万元。
他们的控诉很快遭到了指责,因为这些公务员是在为要退钱而抱怨,而实际上这些钱本来就不是他们应得的。这些不入账的收入也许看上去是合法的,甚至得到了上级的批准,却无非都是通过种种手段把公款转入私人腰包。公务员领取相当于超过6个月工资的加班费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除了高薪和包括住房、用车在内的优厚福利之外,官员们还有各种途径去贪污公款和收取贿赂。灰色收入就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而且这种现象在中国各地蔚然成风。从工资外福利到贿赂,灰色收入包含了门类广泛的收入类型。对于广州的警官们来说,这涉及因在亚运会期间加班而领取的加班费,以及去年的年终奖。中央让地方政府依据每一级政府的财政情况向公务员发放津贴。但是对于发多少钱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钱,中央政府从未颁布详细的指导原则。为了发放津贴而罗织借口的做法十分常见。根据一名中国学者估计,有300多种不同名目的津贴,其中包括“管理费”和 “社会安全检查奖”等。
为了打击这种腐败行径,2006年中国实施了一项使公务员收入更加透明的新政策。但这项努力没有取得成效,查出过量发放津贴的检查结果极少甚至从不被公之于众。上月末,中纪委和政府部门就公务员津贴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的地方政府部门详细列出发给官员的津贴。
记录公务员的收入是一个好的开端,但是这项政策与其最初设想达到的目标还相距甚远。反复核查有多少钱被当做公务员津贴发放了出去固然重要,但是检查的范围仍然有限。
此外,对于公务员应得的津贴也应作出明确规定。应该规定津贴是否有额度上限,或者根据领取人的资历或劳动时间来发放。
最后要强调的是,收入记录应该公布在网上,接受公众查询,因为公众有权知道他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是如何发放给公务员的。
(九尾网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