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些公司反抗过,在法庭上挑战政府,但均以失败告终。因为这些起诉从来不会在公开法庭审判,它们只由一个秘密法庭审理……在33年里,他们处理过3.4万份搜查请求,只拒绝了11份政府请求。”
但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全球兴起,数据本地化的趋势削弱了美国对全球数据的控制力。
美国很快意识到,仅仅掌握自家公司的数据,可能是不够的。
02
“得数据者得天下”。
美国政府对数据的兴趣已经远远超出了本土范畴。
它对数据近乎疯狂的索求,背后是对建立全球数据霸权的焦虑。
比如特朗普2018年签署的《合法使用境外数据明确法》,从名字就能知道它是做什么用的。
这部简称为“CLOUD 法”的法律,其最大作用就是,把美国的执法长臂从美国的跨国公司伸向了全球的跨国公司,试图重新建立美国对全球数据的控制力。
它规定一旦发生某些特定情形,美国执法机构可以要求在美国运营的公司提交相关数据,不管是美国还是外国公司,不管这些数据是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
这已经够霸王条款了吧,还有更绝的。
它同时还规定,只有美国认可的“适格政府”,才能与美国签订协议,从美国境内获取数据。
而“CLOUD 法”设置的一系列条件,基本把中国排除在“适格政府”之外了。
也就是说,它允许美国把手伸到中国家里拿东西,却对中国门窗紧闭。
这不仅是一种主权不对等,更体现出美国极度的自私自利。
这对中国企业来说显然是件很糟糕的事情。
它们一方面可能需要根据“CLOUD 法”向美方提交数据,另一方面又面临着中国的监管。
上市公司也是如此,哪怕它在美国没有业务。
美国的手臂究竟能伸多长,最近韩国芯片企业Magnachip的遭遇值得说一说。
这家企业算不上一个大公司,它的生产和研发都在韩国,它的员工、IT系统和知识产权也都在韩国,包括销售,也大部分在美国之外。
与美国唯一的联系大概就是它选择在美国上市。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原本并不起眼芯片公司,当今年传出要被中国一家私募基金收购时,美国的“国安触角”瞬间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