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今天要在“双循环”基础上,逐步探索全球化的数字治理秩序,“互联网精神”能够作为一个基础吗?

熊节:实际上“互联网精神”这个名词指代的不一定是同一个东西。举例来说,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和扎克伯格的“互联网精神”肯定不是同一个东西。这又回到我刚才讲的源流问题。

古典意义上的“黑客”,比如黑客文化、反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出生于1936年,他的青年时期正值冷战开始,他影响了UNIX系统之父肯·汤普森 (Ken Thompson)、传奇黑客凯文·米特尼克(Kevin David Mitnick)、理查德·斯托曼这些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他们在开源社区更愿意把自己的脉络称为“黑客文化”或“开源文化”,而不是“互联网精神”,他们的观念是个人主义对抗大企业和大资本,应该把软件全部开源共享出来,倡导开发、协作、平等、分享这些价值观。

但后面的乔布斯和盖茨这一代人在反战运动的时候只是觉得嬉皮士很酷,他们可能借用了一些嬉皮士的表象,但内心深处并不是嬉皮士,苹果、微软的发展与新自由主义紧密相关,这代人真正推崇的是资本、市场经济,他们推崇的IT文化实际上是身为巨头,但鼓励用户彰显“个人主义”,以此实现大企业的盈利。

那么拉里·佩奇、扎克伯格、马斯克这代人就更加赤裸裸,用户“个人主义”在他们这里都只是一个幌子,因为他们根本不鼓励用户的个人主义,他们用数据来操纵用户的“个人主义”,他们还鼓吹所谓“互联网精神”,实际上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互联网精神”所反对的东西。

我看到过一个有意思的观点,“大家担心的是《1984》,实际上非常可能发生的是《美丽新世界》”,而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一代年轻互联网巨头,他们制造出来的互联网世界实际上《1984》和《美丽信世界》的结合。

而我要补充的重要一点是,在整个互联网诞生、演变过程中,美国军方和政府的影响一直起着重要作用。早在Google还是一个原型的时候,拉里·佩奇就一直接受美国军方资助,整个硅谷都与美国军方资助的研究密切相关。上世纪8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成为一种体制,这种来自“Deep state”的影响,通过国家和军队资助的研究项目深深渗入到整个IT行业中,这也就是您问题中提到的的所谓“顶层设计”。

熊节谈反垄断与元宇宙:马克思对于殖民地很多观念都适用于互联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