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针对性指导商场和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做好卫生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2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其中明确,要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大型商场之前佩戴口罩,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大型商场和超市购物。
顾客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在经营场所运营管理方面,文件明确,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
同时,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大型商场之前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大型商场购物。
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
同时,文件还禁止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组织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等;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员工应当避免自发性的聚集活动。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通知要求商场、超市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可考虑一人一桌就餐;避免聚集堂食用餐,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
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
在环境卫生要求中,文件提出要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