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29日,因受外伤,居家休养。

3月30日8时许,到鸿运食杂店(宏南三道街1号)购物,后乘私家车与亲属到呼兰区亚麻厂附近(其间佩戴口罩)。

3月31日-4月2日,居家。

4月2日18时许,在宏伟路128-38号烤斯特与朋友聚餐。

4月3日中午,驾驶私家车到供销社生鲜超市(宏伟路店)购物;晚上与朋友在家中聚餐。

4月4-5日,居家未外出。

4月6日10时许,与弟弟(病例一、病例三)全程陪同父亲乘120急救车从市第二医院转院至哈医大一院就诊。

4月7日,居家未外出。

4月8日,8时许,前往哈医大一院护理父亲,17时许回家,往返乘坐地铁(其间佩戴口罩)。

4月9日,居家。

4月10日,由120急救车送至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4月11日,父亲被确诊新冠肺炎后,陈某作为密切接触者,由120急救车转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病例3:陈某,男,53岁,无业。常住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宏南街、道外区红河七街区,系4月10日已发布确诊病例陈某儿子,与病例一、病例二姐弟关系,系4月9日确诊病例郭某、无症状感染者病例王某密切接触者。4月12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咽拭子标本核酸检测呈阳性,被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自2月22日起,经常在道外区宏南街居住地,与弟弟、弟媳共同照顾父亲。

3月29日下午17时-20时,在道外区宏南街居住地,同父亲、弟弟等与4月9日确诊病例郭某、无症状感染者王某聚餐。

3月30日,在居住地照顾父亲,曾去道外区红河七街区女友家取过一次东西。

3月31日-4月1日,在道外区宏南街居住地照顾父亲。

4月2日,与弟弟(病例一)驾驶私家车送父亲至市第二医院神经康复科就诊,就诊期间曾在核磁、彩超、CT等科室做相关检查。

4月2日-5日,每天驾车到市第二医院给父亲送餐,到道外区水利小区大姐家和宏南街校园小区三姐(病例二)家取餐。

4月4日,与友人在道外区宏南街住处聚餐。

4月6日10时,与弟弟(病例一)、三姐(病例二)陪同父亲乘坐120急救车由市第二医院转院哈医大一院就诊,并在医院护理父亲至4月7日晚。

4月7日下午16时,陪同父亲做CT检测。在医大一院护理父亲期间曾在医院外餐饮摊购买食品,并订购美团外卖在医院门口领取。

4月8日上午,在医大一院护理父亲,下午回到道外区宏南街住处休息。

4月9日,父亲转运至医大一院发热门诊隔离,陈某在车里等候一宿,期间曾与二姐在发热门诊外见面。

4月10日上午,在道外区宏南街住处休息,11时许,得知郭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病例后,打出租车到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进行检查。13时许,被隔离到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发热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