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可以群威群胆,集团作业,减少渔船到敏感海域单打独斗的风险;第二,可由国家给予渔业指导,通过技术手段提供渔区渔汛的信息并提供气象保障;第三,可以由人民武装部门组织民兵预备役上船,或者通过培训提高渔民的自卫技能,避免渔民赤手空拳与武装分子或海盗格斗;第四,可由法律部门为渔民进行法律培训,法律指导和法律援助;第五,便于国家海洋局维护正常的海洋秩序,进行海洋管理,使渔民在安全、有序、守法的情况下正常地渔业作业,并协调我国和外国船只的航线,规避风险;第六,可以为渔业集团提供先进的通信联络工具和网络化管理,以便在遇到危险时通风报信,定点定位,自救互救;第七,可由渔业集团出面,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海军或者国家海警局为出海船只护渔护航;第八,可由大型渔船伴随,就近加工、冷藏,提高捕鱼效率。▲(作者是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罗 援  原标题:保护渔民,需成立渔业集团 

 

军事:罗援建议渔民抱团成立渔业集团组织民兵上渔船(www.joowi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