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群岛早在公元10世纪就在中国的管辖范围内。即便是在中国积贫积弱、并遭受日本侵略的20世纪30年代,中国政府对于法国殖民当局非法占领中国南海部分岛礁的行为也提出了交涉和抗议,中国政府于1934至1935年成立由外交部、内政部和海军部等部门组成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定我国南海诸岛各个岛名,并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明确标绘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属中国版图。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于1939年侵占西沙群岛。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依据《开罗宣言》等一系列国际文件的规定,收复了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在内的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1946年11月和12月,中国政府派军舰分赴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举行了接收仪式,并立碑纪念,派兵驻守。上述历史事实,世人共知。

  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布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明确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对此,越南总理范文同1958年9月14日照会中国总理周恩来,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