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中国,日本
2008年,国家测绘局通报了外国公民卡尔海文在河南洛阳非法测绘案。最终,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卡尔?海文作出没收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0年2月20日,新疆塔城地区测绘局通过群众举报,发现某日本公民携带手持GPS接收机在塔城地区进行测绘活动,新疆塔城地区测绘局在对举报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后,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该日本公民以旅游、环境考察为名,使用手持测量型GPS接收机采集我国境内地理信息坐标598个,其中588个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涉及塔城地区军事管理区的有85个。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公布了一起美国公民非法测绘案件。此人未经许可,在昌吉州玛纳斯县某部队驻地附近采集地理信息坐标数据。据调查,截止事发之时,此君在中国境内已总共采集、存储地理坐标9万余个。
目前,这些外国人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并被驱逐出境。
日本频繁非法测绘中国难称巧合
自古以来,地理信息就被各国视为“国之重器”,不可予人。绘制敌方地图是准备战争的“必修课”,奉送己方地图则是割让城池的“见面礼”。清末民初,日本曾派遣大批人员到中国进行地理测绘,国人并不在意。至抗战爆发,我们才惊奇地发现,日军使用的地图竟然比我们自己的地图精确何止数倍。山川河流、道路矿山甚至一树一屋,皆清清楚楚,明确标注,以至于我们会把缴获的日军地图作为重要战利品。日军能够迅速攻陷大半个中国,并利用中国的资源“以战养战”,与准确掌握中国的地理信息有着莫大的关系。由此可知,针对他国的地理测绘绝非“个人”兴趣,更与“友好”无关。我国有专门法律对测绘行为进行规范,外国人如果违反这一法律在我国境内进行地理测绘,皆可视为非法测绘,严重者即构成间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