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强行将原告拖出房间的行为,被告方解释:这是由于附近一时没有其他警员,王某拒绝站起且有自杀倾向,布朗宁认为将她单独留下可能不安全,才决定将王某拖行至大门口,并否认后者因此受伤,或者是曾误导急救人员。
被告陈述称,布朗宁在对原告的调查、逮捕与短暂扣押过程中使用了“必要的武力”,“合理、合法且出于善意。”
而原告方面提出,布朗宁与皇家骑警的行为“霸道、鲁莽、傲慢”,完全无视当事人权益,对她造成了心理创伤与羞辱,要求赔偿。接受加拿大CTV电视网采访时,王某承认自己事前服用酒精、药物以及自残,但否认在与布朗宁交涉时持刀或威胁对方。
“我就是不理解,她(布朗宁)为什么觉得有必要在大冬天里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我拖到大厅。我当时既没穿上衣也没穿鞋。”
王某称,自己作为护士每天都会遇到有抵抗情绪的病人,也知道该如何调解矛盾,但警方“在那种环境下的直觉就是使用暴力”。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警方透露,目前已经对布朗宁展开涉及行为操守的内部调查,她已被转调出任行政职务。
继美国黑人男子死于警察暴力引发大规模抗议示威后,加拿大警方也因为执法过当问题遭遇越来越多检视。自4月份以来,加拿大警方在上门进行“健康检查”、“心理健康检查”过程中已经造成4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