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强调:“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一直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原则,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鉴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见突显,特别是自去年六月以来不断升级的暴力和社会混乱情况,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是及时、合情和合理的决定。”
“《香港国安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只针对极少数人,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次立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必要和及时的重要一步,并在立法过程中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吸纳了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该法律不会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独立和法治。我们深信国家安全有保障,香港才可长治久安。”
“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下享有单独关税区的独特地位,是根据国家《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并获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等多边组织认可,而非个别国家施予或可以撤销。另外,美方在两地经贸往来中得到很大利益,美国对香港的货物贸易顺差在二○一○年至二○一九年十年间累计约3.100亿美元,单是二○一九年也超过260亿美元,是美国贸易伙伴中最高。而现时有约1300家涉猎范围甚广的美国公司在港经营,享有与本地企业进入内地市场的同等待遇,美国商会是香港目前最大的国际商会,而85000名美国公民亦以香港为家。若美方认为单方面推出各种限制正常商业活动或人员交流的措施不会影响美国的利益,似是自欺欺人。”
“特区政府会仔细研究美方的措施有否违反世贸规则,不排除根据世贸规则采取行动,维护香港的利益。此外,我们重申法案及行政命令的措施对香港的金融机构不具法律效力。”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