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国安法,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均属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