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澳大利亚国防部进行的一轮外国投资框架审查就确认,该租赁协议没有安全上的顾虑,且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也没有提出异见。

约翰·加里克称,即使如此,澳政府有权推翻这种协议,中方也知道。但终止协议并不是联邦政府的“当务之急”。

达尔文当地的贸易专家达里尔·古比(Daryl Guppy)称,如果协议被终止,岚桥集团有权索赔。但是古比称,“保证充分赔偿很难,联邦政府此前就以比实际价值低得多的成本强制收购而闻名。”

古比称,“这些(反华的)噪音是为政治目的服务,无视国际后果。”他还表示,澳大利亚的主权风险水平也将受影响,外资在和澳企做生意时戒心会更强。

无论“弃”的是什么约,是否有约束力,最终受损的是澳大利亚的商誉、经济利益和国际形象。就像澳方撕毁“一带一路”协议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4月22日所说,澳方的政治操弄和无理行径完全违背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精神,是在开历史倒车,性质恶劣,对两国地方、企业合作信心产生了严重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