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主动信号情报收集活动还包括拦截别国海军雷达和发射器信号,使自己能够定位、识别和跟踪别国水面舰艇和潜艇。还有一些情报收集活动可能干扰别国通信和计算机系统,包括无人机的通信和计算机系统。中国认为这些活动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适当考虑”原则以及“和平目的”条款。

一国在它国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须经主权国事先同意。如果一国军舰或战机部署信息收集设备(包括无人机),那这些军舰和飞机可能要受制于这种“事先同意”制度。然而,美国可能会辩称,它正在进行军事或水文调查,不受该制度的约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海洋环境中的任何区域内部署和使用任何类型的科学研究设备”都必须事先征得沿海国的同意。但由于美国不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所以它为本国利益而单方面解释这些条款就几乎不具有可信度或合法性。

简单的海上通行甚至演习都属于专属经济区航行自由的范畴。但中国可能会辩称,过分的武器试验,如埋设深水炸弹、发射鱼雷、实弹演习或秘密布设武器,违反了“适当考虑”沿海国权利和责任的义务,尤其是保护环境的义务,包括保护该海域的鱼类和哺乳动物。

此外,如果一国在别国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军事演习和导弹试射,造成主权国暂时无法使用本国部分专属经济区,那这种演习和试射是否合法就令人存疑。

但台湾海峡问题不仅仅是法律纠纷。它还涉及到台湾(地区)地位和“一个中国”政策的问题。

根据北京的说法,台湾(地区)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整个海峡都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如果美国坚持其军舰和战机在台湾海峡拥有通行权,以此来暗示台湾(地区)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两岸对各自声索的海峡部分拥有单独的管辖权和管理制度,所以这种通行是可被允许的,那么美国就是在挑战北京对台湾(地区)的主权主张。

通过台湾海峡是美国的一项政治决定。美国本可以像其盟友一样,让其战机和军舰通过介于台湾(地区)和菲律宾之间的巴士海峡。

去年,当英国派遣伊丽莎白女王号航母战斗群通过南海时,它没有经过台湾海峡。与美国似乎喜欢挑衅中国不同,它选择不这样做。当德国去年派遣“拜仁”号护卫舰通过南海时,它也绕开了台湾海峡。

简而言之,北京方面认为台湾海峡不是“国际水域”,这是正确的。但别国军舰和战机有权通过台湾海峡,只是它们要“适当考虑”中国的权利和责任。问题是它们是否会这样做——以及它们是否应该这样做,即使这是合法的。

(观察者网由冠群译自香港《南华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