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必须坚持协商一致的方式,达成涉及保障监督问题的解决方案。机构和成员国之间的保障协定,由理事会协商一致批准后才能生效,机构秘书处无权擅自作出决定。
最后,中方敦促美英澳三国放弃对抗行径,重返国际防扩散体系的正轨,同时呼吁机构总干事履职尽责,按照授权行事,建议各成员国共同采取措施,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
如今,尽管中方的建议被完全采纳,决议也获得一致通过,但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王群还是在发言环节作了补充说明。中方认为,预算修订之争,凸显了规则的重要性。这个规则既包括在处理诸如伊核问题、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或美英澳三国核潜艇合作等问题上要讲规则,包括机构秘书处和总干事在履职时同样也要讲规则。根据规定,成员国是决策者,秘书处是执行者,二者的职责和定位不可混淆。
中方代表最后总结时,不忘提醒个别国家按时缴费。中方是国际原子能机构第二大会费国和技术合作基金第二大贡献国,一直及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技术合作基金分摊费用,并提供大量预算之外的资源和实物捐赠,与个别恶意拖欠会费的国家形成鲜明对比。中方愿同各成员国一道,在现有规则下更好地履职,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