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整个看来,阿拉伯商人对中国的观感颇好:

“中国更美丽,更令人神往。印度大部分地区没有城市,而在中国人那里则到处是城墙围绕的城市。”

“中国人比印度人更为健康。在中国疾病较少,中国人看上去较为健壮,很少看到一个盲人或者独目失明的人,也很少看到一个残废人,而在印度,这一类的人则是屡见不鲜的。”

“在印度,很多地区是荒无人烟的,而在中国,所有土地均被耕种,全国人口密集。”

“中国人比印度人好看得多,在衣着和所使用的牲畜方面更像阿拉伯人。中国人的礼服很像阿拉伯人衣着。他们穿长袍,系腰带,而印度人不分男女,一律披两块布当衣服,另戴金手镯和首饰作装饰。”(页24-25)

正像本书法译者所说的那样,这些阿拉伯商人对中国和印度风俗的记载,并非由于“他们对外国习俗的关怀,而是由于伊斯兰教的法律规定了其信徒的‘社会行为’以至生活细节。因为外国习惯和他们本国风俗相近或者相反而引起伊斯兰教徒感情上的爱和憎。” 除了那些与伊斯兰教规明显冲突的风俗以外,比如吃不洁的食物,不做大净等等,看不出中国人在卫生方面有什么特殊落伍之处,相反,中国人的外观和城市面貌还颇引起外人的好感。

唐代的中国真的是非常整洁卫生吗?本书没有回答。读过这书,似乎真的是向往多于厌恶。也许是作者没有着墨的缘故吧!不过,书中也写到黄巢暴动的时候,“强者一旦制服弱者,便侵占领地,捣毁一切,连平民百姓也都杀尽吃光。”还说“这种(吃人肉的)事情,是中国风俗所允许的,而且市集上就公开卖着人肉。”(页97)又让人感到恶心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