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15S型舰载机(图片来自互联网)

  三是认为“这就是沈阳所的本事?”认为沈阳所从934项目(也就是组装苏-27SK)开始,二三十年的时间里就一直围绕着苏-27SK、苏-27UB、T-10K-3这三个机体平台改来改去,简直没完没了。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一个“新型舰载机”,居然又是基于现有的歼-15型舰载机实施的技术改进,根子则还是能推到从乌克兰弄来的那两架T-10K(一架是T-10K-3,但据说我们还搞到过T-10K-7)上。这不管怎么说,在军机研发上都有点“不敞亮”,一点儿也不像成都所一样,总能在自己的战机平台上整出点“新花样”,所谓“沈阳厂就是苏霍伊共青城厂的分厂”这么一个传言,看样子是又一次得到了证实。

  对上述观点的回应

  关于以上三种观点,大伊万觉得吧,说句不好听的话,基本上都是瞎扯:

  此前曝光的歼-15弹射型验证机(图源:环球时报)

  沈飞“不行”?

  先说最不值一提的第三种观点,咱之前就说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海、空军任何主战机型的型号研制工作,其实沈阳所作为航空工业的一个研究所,只是整个研发体系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但其实“说不上太多话”、也就是无法在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部分。真正重要的、提出项目概念、制定项目指标、确定项目分系统的,必然是型号的最终用户方,也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空军部队,而相比相关研究所乐于在项目上做技术突破、尽力把型号弄得尽善尽美,其实海空军在项目中侧重反而更倾向于“求稳”、要求能快速形成战斗力。

  无它,毕竟中国海军、空军这么多年来,最为关注的目标其实还是东南沿海的应急作战,而这也就决定了海空军在任何项目中,都必然“时间要素是第一位的”,研发的项目进度要远优于产品的先进性,能够拿出可以快速运用的产品最好。故而,大伊万一直以来都对不少人逮着沈阳所各种黑、说北所“照搬照抄”的言论不以为然,毕竟咱们的国情、军队在装备建设上的战略要求就是这么个情况,远远不是你一家企业、一个航空工业的研究所能决定得了的。故而,第三种观点是最没有意思、大伊万也最不想回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