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到了今天,这些合作也未停止。就在2021年11月25日,第8届“台以科技合作会议”还是在疫情加剧的背景下照常举行了,双方甚至还签订了于明年起在数字医疗、水产养殖与海洋生物技术领域共同投入6项科研合作计划,预计1月开始执行。
既然以色列之前长期与台湾地区合作,并密切参与其导弹项目,那么应台湾地区目标客户的要求,在以色列本土直接制造和试射样品,这一事件的起承转合,就完全能达成逻辑自洽了。
主动披露此次事件,是否意味着以色列或者以色列军工部门想要表现出对华示好的姿态呢?如果这样想,就有点天真了。绝大多数国家并不会像中国人一样采取类似的手段来释放善意。以色列人逮捕这群人的原因,恐怕也只是军工产业体系内卷造成的分赃不均。这或许就是这次案件的真相所在。
根据以色列媒体在23日的后续跟进报道,称该调查项目开始于2020年,非法交易由以色列无人机企业家兼Solar Sky公司创始人Ephraim Menashe促成,他作为中间人聘请了Innocon无人机公司的所有者Tzvika和Ziv Naveh,以及其他未透露姓名的嫌疑人参与本案。除了涉及安全犯罪和违反国防出口管制法外,本案还涉及洗钱、权钱交易等其他起诉。
Innocon的一款无人机,图片来源:Innocon
从目前的名单上看,涉事人员多为无人机系统相关人员,而非专业巡航导弹系统相关人员。即便获得“长钉”与“黛利拉”导弹(以色列国防部的国防出口管制局(DECA)内部的腐败问题本就十分严重,与阿拉伯同行们比也不遑多让,不过是媒体曝光率不高而已,弄几枚导弹出来应该不难),恐怕涉事公司也不具备制造和测试的能力。
这样看来,本案相关人员和公司,其直接参与研发和生产的,应该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巡航导弹,而是以色列人概念里的巡航导弹——也就是以“哈比”无人机为代表的自杀式攻击无人机。
以色列人的自杀式无人机技术实际上脱胎自两伊战争后期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使用的Ababil。这类无人机目标小,机动性好,难以被干扰和拦截。威力略高于150mm级别的炮射榴弹,射程虽多不过500公里,但也足够用于支持战役级别的军事行动。
它最为核心的优势是技术含量低且成本更低,易于制造和生产。连胡塞武装都可以在前线靠民用设备大量组装生产并使用这一形制的无人机,并用于攻击沙特的油田与前线军队,使用的随意程度堪比《帝国时代3》中不要钱的神火飞鸦。毫无疑问,这一武器尽管“穷且low”,却依旧可以在战役级军事对抗中制造纵深威慑、恐慌和伤亡,而用美国人的话说,这叫“有效的非对称战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