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国却不像美国一样,动不动就想当“世界警察“,”维护世界和平“,所以不需要保持庞大的空中力量,因此我国在空中力量方面相比美国规模确实更小一些。在第四代重型战机方面,我军目前服役的重型战机数量预计在800架左右,包括歼-11、歼-15、歼-16、苏-27、苏-30和苏-35等几个型号。根据今年珠海航展上涂有1105号编号的歼-16来看,目前歼-16第11生产批次已经服役,而沈飞交付的歼-16数量估计也超过了300架。

当年我军还引进了76架苏-27,100架苏-30以及24架苏-35,部分苏-27因为机体寿命、电子技术相对落后等问题已经退役。而歼-11战机,早在2018年沈飞就已经开始了第7批次的歼-11B生产,也就是说歼-11早在2018年就已经有超过200架。而沈飞的年生产交付能力在100架左右,根据以往的报道,沈飞年生产交付任务大致在70到80架左右。也就是说从18年到今年,沈飞预计交付了240到300架歼-11、歼-16和歼-15三种型号战机,考虑到歼-15的产量非常底,所以沈飞大部分产能在歼-11和歼-16两款战机上,我们有理由相信歼-11各型号目前也交付服役了近300架。

另外就是歼-15,虽然我军一直没有公布歼-15的服役数量,但是由于我军目前已经有辽宁舰山东舰两艘航母服役,在编制上我军需要为这两艘航母各配备24架歼-15。也就是说从现有编制看,我军歼-15的数量应该在48架左右,如果考虑到前段时间下水的福建号,那么这个规模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综合来看,我军第四代双发重型战机数量很有可能已经超过800架,虽然与美国1200架有差距,但是考虑到我军战机机队的扩充速度,我军很有可能未来在第四代重型战机的数量方面超过美国(也就是沈飞4到5年的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