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倩:

  在十年前签订的这个《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中,涉及到几国合作的有一个第二十一条,其中很重要的涉及到安全方面的,有这么几条,第一条是维护和改进河流通航条件,这是放在了各国合作的第一位,改善河流的通航条件。而我们今天非常关注的航行安全问题,只是排在了第二位,其实当我们看十年前这个协定的时候,把通航条件放在第一位是非常可以理解的,因为十年之前航道刚刚开始疏浚,有大量的基础设施要去做,比如说港口的建设,还有河道的疏浚,以及整治工作。比如说在我们国家的云南省,在过去的三年它就花大力气整治河道,使这个河道由过去的半年通航,现在做到了一年通航,而且其它的国家像缅甸、老挝、越南,他们也都在进行相关的整治工作。

  我们再来看,也有专家说,发生这样的事件是一个长期累计的结果,某种程度上凸现了中国边境跨国水陆联运,确实在应急反应机制上存在一些不健全的情况,表明了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互联互通的机制性接轨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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