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对外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法律“工具箱”中又多了一件利器。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通过。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这个“反”字,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该法的指向性、针对性很明显,反制、反击、反对外国搞单边制裁用来干涉中国内政,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自2018年中美贸易战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们进行了经济制裁及科技封锁,中国企业和个人频繁受到美国“长臂管辖”的打压,逐渐从经济领域延伸到政治领域。突出例子包括中国科技企业遭芯片断供、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被非法拘押等。
过去两年中,香港作为美西方为首的国家对华博弈的前沿阵地,感同身受最有发言权。为了搅乱香港,西方国家使出了浑身解数,培养“港独”,煽动学生闹事,想搞“颜色革命”那一套,无所不用其极。然而很快香港国安法落地,西方势力见大势已去,于是恼羞成怒要制裁中央政府部门和香港特区官员。
随后香港立法会又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条例草案》,新的选举制度正式刊宪生效。确立了爱国者治港的根基,肃清公务员队伍,拨乱反正,如今的香港已风清气正,重回正轨。
然而西方国家就是看不惯这样的香港。6月9日,欧盟发表所谓涉港声明称,由中国及香港立法机关分别于今年3月和5月对香港选举制度作出的修改是对 “一国两制”原则的又一次“破坏”,欧方将加强应对,考虑“派欧盟高级官员访港”,并将与国际伙伴加强协调。脱欧后的英国也与欧盟步调一致,10日,英国政府发表第48份香港问题报告,抹黑香港国安法。
《反外国制裁法》的通过给了西方国家一记闷棍,为香港再添底气。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就曾因美方“制裁”开不了金融卡,被迫家中存放大量现金。
虽然国家目前暂未明确指出香港特区在《反外国制裁法》上的法律沿袭义务,但在肉眼可见的未来一年,围绕即将举行的“三场选举”,以及“修例风波”以来诸多犯罪嫌疑人的司法审判问题,美西方势力再次动用长臂管辖实施针对性制裁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形势使然,香港完全可以利用起《反外国制裁法》,让反制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