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东山派出所在一起贩卖野生动物案中罚没了一只陆龟,公安民警特地买来爬宠暖箱供陆龟居住。
对难饲养的动物,就必须先去找托管单位。“谁先谁后不能去明确规范,但必须以动物安全为核心灵活安排。”顾雪龙表示。
鉴定的第二个难题是送检方式:是实体运输、拍摄照片视频,还是请专家上门。据了解,动物品类鉴定必须有严格的资质准入,鉴定机构和专家数量较少。江苏省内仅有两家具备鉴定动物类别资质的机构,分别是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两家机构都在南京。“如果所有案件都需要专家上门,不太现实。”王安说。
姑苏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吴霞两年前办理过一起非法狩猎案,嫌疑人以网套方式捕捉青蛙125只并置于网袋中。案发时值7月,承办人用警车运送青蛙赴南京鉴定,特地将网袋放在车厢内,开足空调。即便如此,途中青蛙死亡近百只。“这个案件罚没的是黑斑侧褶蛙和金线侧褶蛙,侦查机关也想走简略鉴定程序,但照片和视频鉴定在庭审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当面鉴定是目前最靠谱的办法。”吴霞说。
“远途送至鉴定机构进行现场鉴定的过程中,人力物力耗损、动物应激反应以及成为疫源的概率均大大增加。”王安说。
于是也有邀请鉴定人员上门鉴定的情况。比如黄庆、何力案中,涉及蜥蜴35条、蟒蛇4条、巨蜥2条、猴子4只、长臂猿2只、海龟4只、小熊猫2只、灰鹦鹉2只……这批国家保护动物数量多、品类杂、保护级别都很高,如果要把这批动物运送到中心鉴定,发生应激反应的可能性很大。后来,专家答应上门鉴定。
同类动物的识别问题,是鉴定难题的“题眼”。它们个体外观往往差异不大,仅凭照片或视频难以判断“此鸟非彼鸟”“此猴非彼猴”,司法实践中对活体野生动物的照片、视频及随机抽样鉴定的有效性认定不一。
2019年10月2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许成利用诱鸟器和捕鸟网当工具,捕捉到21只野鸟。携鸟返家途中,他被民警发现,人赃俱获。民警将鸟的照片发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中心表示,“鸟类比较特殊,图片或视频易出现羽毛色差及嘴、爪细节特征不清,建议送检”。根据许成介绍的养鸟经验,民警将它们安置在鸟笼内,并给鸟笼盖上黑布。然而,因不适合笼养,鸟当日就开始陆续死亡。第二天,民警将鸟运至鉴定中心后,发现鸟已全部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