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首次给出初犯侮辱国旗罪立即入狱判决

据香港媒体4月24日报道,香港一名21岁男青年去年9月侮辱国旗罪名成立,10月被法院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高院上诉庭今日(24日)改判其即时入狱20日。这次是香港首次因初犯侮辱国旗罪而被判即时入狱的案件。

去年9月22日,香港沙田新城市广场一带有暴徒将国旗拆下涂污肆意践踏,再将国旗扔进垃圾桶内推落城门河。此案于去年10月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进行了初审,21岁的技工罗敏聪承认公开及故意以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当日,法院判他一项侮辱国旗罪成立,处以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香港法院首次给出初犯侮辱国旗罪立即入狱判决

香港律政司认为此判刑过轻,就刑期提出复核申请,更指出应判处监禁式刑罚。上诉庭早前听取陈词后,今日判被告即时入狱20日。法官指出,本案的犯罪情节十分严重,被告部分行为就像在表演。当他和其他人轮流践踏国旗时,有人拱手搭桥让人们排队边穿越边践踏国旗,俨如在嬉戏。法官又指,被告的辱旗行径恶劣,严重贬损了国旗所代表的国家尊严。

法官还指出,被告把国旗犹如垃圾般放入垃圾车,是对国旗所象征的国家尊严极大的侮辱;他又把装着国旗的垃圾车踢进水池,有弃绝国旗的意味,更是严重的侮辱。

律政司代表指出,原审裁判官在判刑时低估了案件的严重性,没有考虑到判刑必须具有阻吓性,而本案被告犯案持续了一段时间,且涉及不同形式的侮辱,认为其严重程度属中等至高等,应该判处监禁式刑罚,包括进入劳教中心。

香港法院首次给出初犯侮辱国旗罪立即入狱判决

被告的律师却反驳称,过往侮辱国旗而被判入狱的被告,都是多次犯案或烧国旗,或涉及其他控罪,认为本案的被告无须入狱。若法庭批准复核,望改判被告缓刑。

庭上还透露,被告已完成64小时的社会服务令,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1月22日后未能继续。被告听到即时入狱的判决后表情平静,很快由惩教署人员押走。

(编辑:Y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