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涉嫌3年前刑事恐吓一名记者,以及涉嫌组织和参与去年8月至10月三场未经批准的集结被起诉,案件押后期间他获准保释,但被限制离港。今天(5月22日)上午,黎智英向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要求取消禁止他离开香港的命令,但遭到拒绝。而与此同时,他申请取消定期到警署报到的命令,由于控方没有反对,李运腾批准申请。
5月18日下午黎智英抵达香港西九龙法院 (香港商报)
共涉4宗案件,面对6项控罪
上午约10时,黎智英抵达高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希望法官可批准他在保释期间离港。不过法官表示黎没有提供具体离港的计划,他很难作出考虑。在休庭约10分钟后,黎一方要求暂时搁置申请,法官最终批准其要求,待其再作申请。另外法官也按辩方要求且在控方不反对下,暂时撤销黎每周需到警署报到的保释条件。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发现,今年72岁的黎智英,目前有4宗案件在身,共面对6项控罪。在刑恐记者一案上,黎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该案已排期在今年8月19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预计审讯需时3日,该案一旦最终宣判,黎智英可被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2年。
4月18日下午,香港警方将黎智英拘捕
为了能离港,曾提可将保释金增至25倍
据港媒报道,早前该案裁判官准许黎以现金4000港元保释,并禁止黎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但要他每周三晚到警署报到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该案于5月5日首次提讯时,黎智英为了换取可以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一度提出可将保释金额增加至原来的25倍,即由现金4000港元增加至10万港元,但仍被裁判官拒绝。这意味着,他在保释期间要一直留在香港。
另外,黎也涉及去年3宗未经批准集结案,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上述5项控罪,每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案件将在区院审讯,而区院的判刑上限为监禁7年。该3宗案件将于6月15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以等候控方准备转往区域法院审讯的文件,期间黎获准在每宗案件以现金1000港元保释,合共3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