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我军军衔方案曾欲设准将 因将官数将超美军数倍作罢(2)
越南人民军1958年实行军衔制,以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军衔制为蓝本,也设大校军衔,校官为4级;但于1982年取消了上校军衔,校官为大校、中校、少校3级;1990年又恢复了上校军衔。

越南人民军边防部队大校肩章
国际上大校的英文翻译通常是Senior Colonel,字面意思是“资深的上校”或“高级上校”,这说明还是将大校视为校官的。但是在某些场合,也是将我军的大校与准将列为一格的。如“太平洋地区高级军官后勤论坛”代表资格,美、澳等国为准将以上,我军为大校以上。
战争时期我军两次拟实行的军衔制既无大校也无准将
战争时期,我军没有普遍实行军衔制度。但是在抗日战争初期和抗战胜利后,我军曾两次酝酿在全军范围内实行军衔制。这两次拟议的军衔等级,都是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衔级设置的,其中军官军衔为3等9级: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都没有准将和大校这两衔。

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基本上是沿袭了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中国近代军衔制起源于清末新军,1905年新军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衔(军阶)制。其后历经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等时期,除了军衔称谓上多次调整,军衔等级结构基本上变化不大,军官衔级都是三等九级,不管称谓如何,都没有相当于准将和大校这两级军衔。
我军战争时期这两次拟议的军衔,为什么都与国民党军队相同呢?这是当时历史背景所决定的。抗战初期是因部队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已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抗战结束后是因为根据《政协决议》中“军队国家化”的规定,军队准备整编为“政府军”,因此在等级上须与国民党军相一致。但是,由于受战争环境和物质条件的限制,我军历史上两次酝酿实行的军衔制度最终都未能实现。
1952年我军酝酿军衔方案时曾考虑设准将
我军首次军衔制是1955年开始实行的,但准备工作在几年前就开始了。
1952年冬,我军有关部门即开始着手研究军衔制的具体事宜,将军衔等级拟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52年11月26日,军委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军委关于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报告中说,对于军衔等级的设置,总干部部和苏联顾问的共同意见是设6等20级,这一军衔等级系列,与苏联当时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一致。
